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受理2018年度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通告 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18]1号 2018-12-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58号),查账征收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需使用新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申报系统(含办税服务厅申报和网络申报)需要进行升级,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受理查账征收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预计在2019年2-3月恢复受理申报,确切受理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申请办理注销、跨地区迁移特殊税务事项的纳税人急需进行2018年度申报的,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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