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2018-2020年度纳税信用“三连A”纳税人名单的公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2018-2020年度纳税信用3年连续为A级(“三连A”)的纳税人名单向社会公示。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自名单公示后,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可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我查询,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查询,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补评、复评和修复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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