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11-12 1.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制造业企业,如何确认自己是属于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答:(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2)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的企业。 (3)本次可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制造业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2.可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答: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我公司是制造业小微企业,2021年11月申报时享受了相关税费的延缓缴纳,该笔税款应于何时进行缴纳? 答:延缓期限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举个例子:您企业2021年11月份申报增值税,电子税务局跳出弹窗点击“是”确认缓缴,那么此笔所属期为10月的增值税税款,应于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享受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为便利纳税人享受该优惠政策,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提交申报时,界面会自动弹出政策享受提示弹窗,若确认需要享受,点击“是”即可,提交完成后,进入涉税查询模块缴纳税款时,税款已自动享受延缴优惠。 5.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纳税人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6.我单位符合制造业中型企业的条件,在申报2021年10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时,电子税务局上弹出税费延缓缴纳政策享受的提示,如何处理? 答:符合缓缴政策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会弹出政策享受提示弹窗,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需要享受缓缴政策,若需要享受,请点击“是”;提交完成后,进入涉税查询模块缴纳税款时,税款已自动享受延缴优惠。 若不享受,请点击“否”并在下拉框中选取不享受的理由,下拉选项有“经营需要”、“相关部门办理证照需要”、“其他”。 7.收到短信提示有制造业缓缴政策,是不是要先提交申报才能享受政策? 答: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后,电子税务局系统会弹出政策享受提示弹窗。 8.简易申报的某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发现本月税款未划扣,是何原因? 答: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无需确认,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规定范围内税费,自动延缓缴纳3个月。 9.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企业是否每个月增值税申报时都会弹出提示确认是否享受?(其他税种同理)是否可以选择10月属期不享受延缓缴纳,到11月属期选择享受延缓缴纳? 答:是的,每个月都会有弹出提示。每个月申报时,符合缓缴的纳税人会弹出政策享受提示弹窗,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选择是否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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