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二册、总第九册)》的通知 国税函[2007]604号 2007-06-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印制了《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二册、总第九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各地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06月04日 税 屋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二册、总第九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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