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部分废止] 渝国税函[1999]330号 1999-12-30 税屋提示——依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9日起,本法规市国税局补充意见废止但被转发的文件有效。
附件:国税函[1999]8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199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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