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中国税务报发表文章——《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有一个和税收优惠有关的违法案例,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案例内容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多项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经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空壳企业,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73份,涉及税额2378.27万元。 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两个重要信号 (一)“以数治税”成常态 该案例不是来自知情人举报,不是因为企业走逃或失联,也不是来自相关案例的延伸稽查,而是来自税务部门的“精准分析”! 这充分说明,“以数治税”已经成为获取案源的一项重要手段,或者说,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的“常规手段”! 该案例中,犯罪团伙通过空壳企业,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就是利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的政策。犯罪团伙开具软件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税。 在具体操作中,开票企业应该既没有工资薪金个税申报,也没有委托他人技术开发的发票入账(或仅有极少量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或极少量的委托他人开发),从而出现没有合理支出或仅有极少量合理支出,但却有大量软件销售的发票开具的情形。没有付出,怎么会有软件产出呢?存在重大逻辑漏洞,通过数据分析,自然会出现“异常”。 临近年底,类似这种异常数据,需要引起关注的还有如下事项: 1、大额“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解决方法可参考《解决自然人股东从公司借款的3个方法》); 2、“无形资产和实收资本”同时增加(股东用技术入资由于未履行必须的报备程序,导致应交但实际未交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3、大额“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可能未及时确认收入,参考《一起“其他应付款”挂账引发的灾难》); 4、发票系统显示有大量预付卡发票入账(具体参考《预付卡发票税前列支引发的涉税大案》) …… (二)税收优惠严监管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严查狠打的重点领域之一就是:骗取税收优惠。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尽可能为企业减税降负,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引导企业努力渡过难关,逐步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靠钻空子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自然不能被容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这个案例的公布,就是印证了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的严格监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 实务中,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容易出现涉税风险的情形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存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或免税)项目,但全年无进项税转出; 2、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直接按开具软件产品发票不含税额的10%申请增值税退税(具体可参考《销售软件如何实现更多退税?》); 3、针对同一增值税免税项目,对不同的客户选择性享受免税优惠(具体可参考《实务:能否基于同一业务针对不同客户选择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4、期间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金额既小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也小于加计扣除金额(具体可参考《研发费用的不同口径对比及实务案例》);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连续3年均有材料费申报,但没有与材料有关的减计金额(具体可参考《材料用于研发,6种情形的税会处理》); 6、发生股权转让,出现损失直接税前列支(具体可参考《转让股权产生的损失是否属于“资产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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