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期定额管理 (一)定额执行期 AHTAX2013对定额执行期统一按公历年处理。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执行期起始日为当月1日,截止日为当年12月31日;对年中开业的纳税人,定额执行期从开业当月至当年12月31日。 (二)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由市、县(区)地税局统一制定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典型调查应考虑调查对象的代表性、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每个行业的典型调查户数应不少于该行业定期定额户总户数的5%。且分行业调查户应不少于10户。 (三)电子定税 纳税人通过《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提供行业对应的定额项目数据和定额系数调查采集表。不同行业对应的定额项目的确定和定税系数的选定以及每一种系数的具体等级标准由县(市)地税局统一组织确定及测算,经集体讨论决定。 电子定税仅适用于地税征管的营业税纳税人。 (四)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定额核定 对国地税共管纳税人的定额核定原则上参照国税机关核定的经营额和核定税额计算;主管地税机关有根据认为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明显不实的,或者未对其进行定额核定的,依照地税机关的定额核定程序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的数据及时录入Ahtax2013。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核定计算可采用征收率或应税所得率方式,由县、市地税局确定选择一种,但在一个市或县范围内必须统一。征收率或应税所得率由市、县地税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报省地税局备案。 四、普通发票领购管理 (一)发票领购管理 1.人寿保险行业发票领购程序。发票印制完成后,由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发展处统一入库,通过AHTAX2013内部层层调拨到各市、县地税局和发票发售地税机关,各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正常的发票领购手续,到主管地税机关或发票发售地税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各人寿保险公司不得自行到印制企业提取发票。 2.公路经营性收费站点发票领购程序。发票印制完成后,由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发展处统一入库,通过AHTAX2013内部调拨到各市地税局(省地税局将确定发放各市的发票起止号码段通知省公路局)。各站点填写《安徽省公路(桥梁、隧道)经营性收费站点发票领购批准单》,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购发票。主管地税机关按照规定在办理前次领购发票查验等事项后,核准《批准单》。省公路局或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根据主管地税机关核准数量,在《批准单》上确定发票起始号码(应在省地税局确定的分市发票号码段内确定)。各站点凭《批准单》到省地税局指定仓库领取发票,并将《批准单》分别报市地税局和主管地税机关,市地税局通过AHTAX2013调拨到主管地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在AHTAX2013中进行发票发售处理。 (二)统一发票领购簿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省地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办法》,设计了全省统一的发票领购簿(式样见附件1),由各地市税务局自行印制。发票领购簿既可印制成正反面单页,也可印制成内芯活页,但内芯活页最多不超过3页。发票领购簿号码由AHTAX2013自动产生。 (三)发票代开管理 1.对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超定额、超经营范围申请代开发票的,实行“以票管税”,先依法征收税款,后代开发票。 2.对建筑安装业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实行“以票管税”,先依法征收税款,后代开发票。 3.对查账征收的正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原则上实行“以票管税”,先依法征收税款,后代开发票;如纳税人因特殊原因,确需先在当月代开发票,后在次月法定申报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先代开发票。 (四)医疗发票管理 1.统一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统一为五种:安徽省××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费机打发票;安徽省××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机打发票;安徽省××市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机打发票;安徽省××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手工发票;安徽省××市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手工发票。 2.统一发票规格、联次 (1)《门诊挂号费机打发票》规格统一为120mm×93mm;联次为二联。全省目前均使用此种规格。 (2)《门诊医药费机打发票》规格统一为241mm×93mm;联次为二联。当前各地在用的4种规格分别为150mm×90mm(亳州)、200mm×115mm(黄山)、220mm×93mm(南陵县)、除上述3市、县外其他市均使用241mm×93mm规格。 (3)《住院医药费机打发票》规格统一为210mm×101mm,联次为三联。当前全省共使用8种规格的发票,分别是150mm×90mm(亳州)、190mm×101.6mm(池州)、190mm×93mm(芜湖南陵县)、191mm×102mm(芜湖)、200mm×115mm(黄山)、210mm×101mm(宿州、淮北、阜阳、蚌埠、合肥)、210mm×102(滁州、安庆)、241mm×93mm(宣城)。 (4)《门诊医药费手工发票》规格统一为132mm×96mm,联次为三联。全省目前均使用此种规格。 (5)《住院医药费手工发票》规格统一为190mm×105mm,联次为三联。全省目前均使用此种规格。 3.统一发票种类代码 医疗卫生发票简并后,为与《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样本(2010年版)普通发票代码表》对接,门诊挂号费机打发票的识别代码为0,种类代码为71;门诊医药费机打发票识别代码为0,种类代码为72;住院医药费机打发票识别代码为0,种类代码为73;门诊医药费手工发票识别代码为2,种类代码为03;住院医药费手工发票识别代码为2,种类代码为04。 五、项目管理 (一)强化建安房地产项目立项登记 主管地税机关要通过信息交换、纳税人主动提供、地税机关日常检查等途径,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按照要求采集建设单位(业主)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在房地产与建安项目管理中进行立项登记,赋予立项代码。建设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安装项目登记时,需要相应的建设项目关联。 (二)统一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类型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类型全省统一划分为五类:1.保障性住房;2.普通标准住宅;3.住宅(普通标准以上的住宅);4.营业用房;5.其他类型房地产。各类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由各市、县地税局在省地税局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并报省地税局备案。 六、税收优惠 (一)所有减免税事项按优惠审批、优惠事前备案、优惠事后备案进行分类办理。 (二)审批类减免税应按省、市(县)地税局确定的审批权限工作流程配置到有权审批的机关进行终审。 (三)备案类减免税,包括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均实行即办工作流程,即只要受理要件符合该事项备案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即由受理地税机关受理备案。 对受理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及其他事后跟踪管理的备案类减免税事项,可由主管地税机关再行发起事后审核管理工作流程进行调查、审核和确认。对事后跟踪管理发现不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可由主管地税机关发出取消该项减免税资格工作流程,终止其减免税资格,并按规定收回不应享受的减免税税款。 七、专户票证 各级地税机关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代收的基金费,原则上要求通过TIPS进入金库,可使用现行税收票证。对不能通过TIPS进入金库而入专户的,应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专户缴款书(式样见附件2),字轨编码规则为年份+批次(例如:合肥市地税局2013年印制的第一批票证,字轨编码为201301),票证号码为8位,票号编码规则为行政区划编码加6位顺序码(例如:合肥市地税局印制的15000份票证,票号为01015000),专户票证应按省地税局提供的票样规格自行印制,否则,AHTAX2013将不予支持。 由于此次调整、明确的内容较多,省地税局专门编写了《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规范》,将于近期下发各地,供各地实际操作使用。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向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处)反映,以便完善。 附件: 1.发票领购簿式样 2.专户缴款书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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