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指引(中山市税务 2021版)
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 包括以下3个步骤:正数发票开具、发票查询、负数发票开具。 1.正数发票开具:正数发票填开,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如图3-1-1所示。 图3-1-1 首次开具需点击页面下方“目录设置”,如图3-1-2所示,在弹出框中指定发票文件存放目录,设置扫描时间间隔,点击“保存”即可。如图3-1-3所示。 图 3-1-2 图 3-1-3 此处设置的“导入文件目录、备份文件目录、结果文件目录”与开具电子普票功能类似。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征税方式,包括普通征税、差额征税、减按征税。如图3-1-4所示。
购货单位栏填写:在填开界面手动输入购货单位信息,或者双击选择之前设置好的客户编码。 l 名称:单位全称(不得漏字,错别字) l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l 地址、电话:注册地址(非经营地址)及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电话 l 开户行及账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双击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显示出所需要开具的商品信息,填入数量、单价,生成金额、选择与实际业务相符合的增值税税率,生成税额,如需开具多个商品,可点击上方“新增行”按钮增加商品行。不需要可选择后点击“删除行”。 注意: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多支持开具100条。 其他信息填写:销方信息将自动带出;备注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发票填开要求填写;收款人和复核人信息可选择或填写;开票人姓名根据登录的操作员账号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确认票面信息无误,点击界面下方“开具”按钮,完成发票开具。如图3-1-5所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二维码或者发送邮件的方式,将已开具好的发票交付购方。 图 3-1-5 2.发票查询:已开发票查询中,选择对应发票类型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查询后确认发票状态为已上传。如图3-2-1所示。 图 3-2-1 点击右侧“查看原票”,可以选择界面下方的“下载”按钮,将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保存到指定的文件夹。如图3-2-2所示。 图 3-2-2 这里也可点击“二维码”或“发送邮件”按钮,进行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购方扫描销方提供的二维码或点击邮件中版式文件下载URL链接地址,进行预览、下载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和验证签章。如图3-2-3所示。 图 3-2-3 3.负数发票开具: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需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如图3-3-1所示。 图 3-3-1 点击“红字信息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弹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页面,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如图3-3-2所示。 图 3-3-2 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选择已抵扣,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选择未抵扣,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3-3-3所示。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根据原蓝字发票进行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如图3-3-4所示。 图 3-3-3 图 3-3-4 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如图3-3-5所示。 图 3-3-5 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需要进行手工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比对信息无误,系统将提示“审核通过”,点击“确认”即可继续进行负数发票填开。如图3-3-6所示。 图 3-3-6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查询”中查询出待开具的负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在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后点击“进入开具”,如图3-3-7所示,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负数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开具页面如图3-3-8所示。 图 3-3-7 图 3-3-8 四、汇总上传 包括以下2个步骤:汇总上传和反写监控。 征期,纳税人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发票汇总上传。软件支持登录自动汇总上传,并在右下方弹窗提示汇总上报情况,如图4-1-1所示。点击“我要查看”,弹出汇总明细页面,如图4-1-2所示。
图 4-1-1 图 4-1-2 上传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再次登录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操作反写监控。如需手工操作,需要进入汇总上传页面。如图4-1-3所示。 图 4-1-3 点击“上报汇总”前,先确认税务UKey是否一直在同一电脑上开票,如在多台电脑上开过票,需进行“发票同步”,数据恢复成功后,再点击“上报汇总”,然后在弹出框中点击“确认”即可。如图4-1-4所示。 图 4-1-4 待完成申报操作后,再点击“反写监控”,在弹出框中点击“确认”,如图4-1-5所示。提示反写成功即可。如图4-1-6所示。 图 4-1-5 图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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