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济。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和税收收入都是反映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GDP是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许多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与GDP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总的GDP是一个个的纳税人创造的,因此,可以通过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计算其创造的GDP。在每个纳税人数据的基础上,计算行业GDP、地区GDP和总的GDP。当然,也可以通过GDP数据分析税收数据的准确性,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研究税收与GDP的关系,很有意义,大有潜力。本文分析如下问题: 序号 一 1 2 二 1 2 三 1 2 3 四 1 2 3 五 话题 研究税收与GDP的意义 提高宏观经济分析能力 提高税收风险分析水平 GDP的构成与核算方法 GDP的含义 GDP核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数据测算收入法GDP 收入法GDP的核算方法 有关数据来源 有关数据的修正 企业所得税数据测算生产法GDP 生产法GDP的核算方法 有关数据来源 有关数据的修正 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研究税收与GDP的意义 研究税收与GDP的关系,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提高宏观经济分析能力 分析宏观经济,需要掌握以GDP和物价指数为标志性指标的宏观经济状况,目前的GDP总量和物价水平,过去月份和年度的变动轨迹,是呈上行趋势,还是下行趋势,是否到了拐点。在客观、真实掌握经济运行态势的基础上,有助于政府确定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通过分析某个纳税人的税收数据和财务数据,可以测算其创造的GDP。将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创造的GDP汇总,可以测算某个行业的GDP。将不同行业的GDP汇总,可以测算某一时期宏观的GDP。即使不能通过纳税申报数据精确计算全部的GDP,但是通过计算的GDP,可以基本掌握宏观经济的态势,如对比不同时期GDP数据,可以发现GDP的变动轨迹。 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服务收取价款时,都开具发票,发票上有各类商品或服务的单价。通过汇集生产同类商品纳税人的价格信息,就可以掌握某类商品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被社会关注的消费价格指数(CPI),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税务局都可以通过掌握的发票信息,加工生成。 税务局是国家税法的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相比,税务局的征管手段更先进,执法力度更强,纳税人税收违法的后果更严重,因此,税务局掌握的经济数据,与统计部门、行业协会相比,更准确、更及时、更全面,税务部门可以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提高税收风险分析水平 在揭示税收与GDP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对纳税申报数据相互关系的分析,可以反过来发现纳税人潜在的纳税风险。如果再参考统计部门对有关行业GDP的统计数据,有助于测算应征收的税收金额,分析潜在的税收潜力和某个纳税人有关税种的税收风险,从而提高税务局风险分析能力。 企业集团,为了提高对下属企业的风险掌控能力,与可以通过分析税收数据,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本文将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与GDP的关系,能否通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数据,测算某个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创造的GDP。 由于纳税申报数据都是现值,因此,本文分析的GDP,都是价值GDP。 二、GDP的构成与核算方法 (一)GDP的含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0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71号,以下简称“2002年核算体系”),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增加值。也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成果(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所谓常驻单位,是指在一个国家的经济领土上具有一定的场所,如住房、厂房,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时期的单位。 (二)GDP核算方法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生产法是从生产环节计算生产过程的经济活动总量。 收入法是从生产成果的分配环节计算经济活动总量。 支出法是从财富最终使用环节计算经济活动总量。 从理论上讲,上述三种方法计算得到的GDP应该是一致的,因为它们是使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对象进行核算。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资料来源的不同以及基础数据质量上的差异,三种方法计算的GDP之间会存在着一定的计算误差。 根据“2002年核算体系”,各种核算方法的含义如下: 1、生产法核算GDP 生产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投入 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GDP。 即:生产法GDP=∑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该方法实质反映了GDP的来源。 2、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该方法实质反映了创造的GDP。 即:收入法GDP=∑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核算GDP,是从生产活动成果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即:支出法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最终消费支出 +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 +(货物和劳务出口-货物和劳务进口) 对支出法核算GDP,本文不再分析。 从上述对GDP三种核算方法的介绍可以看出,生产法的核算方法,与增值税的计算相对接近,收入法的核算方法所需的数据,更容易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中找到。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基于企业的利润通过纳税调整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数据详实完整,因此,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可以测算某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GDP。 本文只分析如何利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计算纳税人创造的GDP。 三、企业所得税数据测算收入法GDP 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测算收入法GDP。 (一)收入法GDP的核算方法 收入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 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各要素核算内容如下: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60%、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等。 其中:工会经费按照60%的比例计算,是因为按照工会法相关规定,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中40%上交工会组织,其中60%返回企业用于员工消费,因此工会经费中的60%属于劳动者报酬,40%上交工会组织的金额属于营业盈余部分。 2、生产税净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包含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生产补贴指生产者因从事生产活动得到的政府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主要体现为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指为弥补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损耗而提取的价值或虚拟计算的价值,体现为本年折旧金额。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是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营业盈余可直接利用计算公式计算: 营业盈余=总产出-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大致对比企业的营业利润与GDP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因此营业盈余可计算公式: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减值准备金+工会经费×4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政府补助其中,考虑到资产减值准备金会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以及费用中,为了数据准备,该金额可从企业所得税纳税表直接取得。 5、费用中包含的各要素部分 企业会计资料中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包括很多具体的费用项目,在核算增加值时,不同的费用属性不同,有的属于中间投入,有的属于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或营业盈余。规定如下: l 属于中间投入的费用项目有: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租赁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通信费、印刷费、水电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劳动保护费的一部分、研究开发费和差旅费及会议费的大部分、财务费用中的手续费等。此外,生产单位从金融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也应计入中间投入中。 l 属于劳动者报酬的费用项目有: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独生子女费、取暖降温费、劳务费,以及差旅费、公杂费、工会经费、会议费、董事会费、劳动保护费、研究开发费中的一部分等。 l 属于生产税净额的费用项目有: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监管费、排污费、防洪建设维护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养路费等。 l 属于营业盈余的费用项目有:上交管理费、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补贴收入、工会经费的一部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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