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预约办税规则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13
摘要:实行按户预约,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号通办”。纳税人在同一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对同一业务号段只可预约一次。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预约办税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优化预约办税服务,广州市税务部门自2018年6月16日起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执行统一预约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业务范围

  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可办理的所有涉税(费)业务提供预约服务。

  二、预约渠道

  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官方微信进行预约。

  三、预约规则

  (一)纳税人(缴费人)可提前1—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二)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为发票盘点时间,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业务不可预约。每月23日下午为全市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时间(逢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全部业务不可预约。

  (三)企业办税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预约,个人办税按身份证号预约。

  (四)实行按户预约,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号通办”。纳税人在同一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对同一业务号段只可预约一次。

  (五)纳税人(缴费人)可于预约时间段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取号。预约成功后无法准时到场取号的,需提前取消预约;未提前取消且未在预约时段内到场取票的,视为失约。

  (六)累计失约3次或1个月内累计取消预约5次的预约人将被纳入“黑名单”,自纳入“黑名单”当日起30日内无法预约广州市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点)业务。

  感谢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高效、有序的办税环境!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