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2005]1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6-24
摘要:经研究,同意对2003年公布的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相关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再作适当调整。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政[2005]12号          2005-06-24

  税屋提示——依据闽政[2011]10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2011年11月2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同意对2003年公布的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相关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再作适当调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