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所[2008]5号 2008-01-11 税屋提示——依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12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8月15日起全文废止。
2007年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现将新增机构名单确认如下。各地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5号)执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8年1月11日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常山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富阳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营销服务部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