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西山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2024-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西山区红十字会 石林县红十字会 通海县红十字会 易门县红十字会 新平县红十字会 元江县红十字会 施甸县红十字会 建水县红十字会 屏边县红十字会 砚山县红十字会 丘北县红十字会 华坪县红十字会 宁蒗县红十字会 福贡县红十字会 贡山县红十字会 云县红十字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水富市红十字会 楚雄州红十字会 金平县红十字会 红河县红十字会 文山州红十字会 广南县红十字会 德钦县红十字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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