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19]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7-22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产业兴旺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全省农业产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市、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进一批知名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现提出如下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

皖政办[2019]21号       2019-07-2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产业兴旺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全省农业产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市、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进一批知名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300亿元的县(市、区)10个以上,部分强县(区)突破500亿元;建设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园区10个以上,其中超200亿元的3个以上,部分强园突破300亿元;打造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15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的3个以上;引进投资额累计超100亿元的知名加工企业项目20个以上,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培育“皖”字号农产品品牌50个以上,其中在全国行业市场占有率、影响力位居前列的品牌10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优先发展,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强县”培育计划,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强县(市、区)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对农产品加工业前20强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引领带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加快20强县(市、区)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进一步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建成一批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分工均需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产业集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制定全省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规划,加强对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等园区的整合,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开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规范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业明确功能定位、合理布局,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加大对示范区支持力度,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公共性、公益性领域加强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打造一批科技研发、质量检测、品牌建设、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加工强园发展。发挥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主体功能,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网络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集群,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加速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全国同行业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鼓励其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并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打造原料专属基地,制定市场营销策略,逐步发展成为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装备改造升级,鼓励开发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和引导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且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打造20家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争尽快形成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四)大力招商引资,引进一批世界、全国知名企业。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优势,储备遴选一批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面向世界、全国知名企业,开展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开展上门招商,引导一批企业航母注册地落户安徽,发展“总部经济”。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引导、项目论证、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抓好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作用,加大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力度。(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推进品牌振兴,培育一批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农产品品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建立“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的公共品牌管控体系,加快提升“绿色皖农”品牌公信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进一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建立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品牌含金量。强化品牌宣传,深度挖掘农业品牌文化内涵,鼓励支持企业加强营销策划和形象设计,讲好品牌故事,打响“生态安徽、绿色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影响力,重点培育50个行业排名靠前的品牌,力争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五个一批”工程实施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主要抓手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各级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五个一批”工程实施工作领导机构,统筹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研究,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作用。省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省、市、县(市、区)横向协调一致、纵向立体高效的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为“五个一批”工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农业产业化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对“五个一批”工程的支持力度。发挥省级农业产业化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五个一批”工程实施,构建金融支持“五个一批”工程的风险分担和经营风险分散机制。认真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五个一批”工程加快实施。落实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不低于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数的2%;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用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政策、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市场对接等服务,为“五个一批”工程实施优化发展环境。(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

  (三)建立推进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统计分析体系,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以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进展,为指导行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推进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定期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监测,优先把优秀企业纳入省级龙头企业范围。建立调度制度,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定期调度,加强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层层推进抓好落实。建立联系制度,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牵头统筹,各成员单位“一对一”联系重点示范区和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四送一服”常态化机制,加强跟踪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五个一批”工程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四)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结合《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将“五个一批”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对各地农业产业化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强化推进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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