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电子票据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24
摘要: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电子)》(式样见附件)。旧版《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含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票单位使用已停用的财政票据,交付财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财物。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电子票据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启用我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电子)》(式样见附件)。旧版《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含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票单位使用已停用的财政票据,交付财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财物。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电子)》式样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杨灿,电话:83938885)

《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电子)》式样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