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会[1997]116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8-11
摘要: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字[1997]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京财会[1997]1162号          1997-08-11

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字[1997]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

  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一)会计科目

  1、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顺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01

102

111

121

131

141

151

152

153

154

161

201

211

212

213

一、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款项

存货

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失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借入款项

应付款项

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301

311

312

401

501

502

503

504

511

521

三、业主权益类

业主投资

本年应税所得

留存利润

四、成本类

生产成本

五、损益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

营业费用

营业外收支

税后列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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