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停运“厦门市电子缴税系统”工作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2]28号 2012-03-19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随着全国通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推广的深入,纳税户的税费扣缴业务已逐步迁移到TIPS系统。目前停用“厦门市电子缴税系统”(下称旧系统)的条件已成熟,人行厦门市中心与我局、市国税局商定旧系统运行至2012年4月10日止,此后电子缴税业务一律通过TIPS系统办理。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做好停运同城资金清算系统电子缴税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厦门银[2012]8号),布置各商业银行配合。为做好旧系统停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运旧系统影响的现有业务及处理原则 (一)仍在用旧系统的企业户电子缴税业务 我局2010年6月21日开始在企业户中推行TIPS系统。因初期TIPS系统不支持跨区入库,现仍有包括大多数建安户在内的企业户使用旧系统。市局日前已将这些企业户批量发起签约。4月10日前,应悉数验证完成,全部迁移到TIPS系统中。 (二)尚未纳入TIPS系统的个体户“一卡通”缴税业务 我局2011年10月24日开始在个体户中推行TIPS系统。当时市局将征管系统中全部近2万户个体户批量建立了“扣款协议”,但目前仍有部分个体户因验证未通过等原因尚未落实到位。4月10日前,这些个体户原则上亦应完成TIPS系统的签约、验证;少数确因情况复杂,户名、账号、开户行号等信息比对验证难获一致的,最迟应在4月30日前完成,全部迁移到TIPS系统中。 (三)POS机刷卡缴税汇总业务 目前该业务通过旧系统作汇总入库。3月31日前,市局计财处负责统一处理所有征收局POS机公共户的签约验证;4月1日后改为通过TIPS系统实时扣款功能作汇总入库,各征收局应及时操作汇总入库。 (四)自缴核销、更正、退库业务 仍按照现有模式操作,不受影响。但4月11日起这三项业务的数据将不再通过人工邮件的形式发送金库,而通过TIPS系统每天自动发送金库。 (五)开户行未加入TIPS系统的纳税人电子缴税业务 我市已上线TIPS系统的银行共15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厦门银行、兴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外资银行等少数银行仍未加入。缴税账户在15家之外银行的纳税户,应将缴税账户改至已上线TIPS系统的银行,或采取“自缴核销”的形式缴税。 独立个人社保费“一卡通”扣缴业务暂不受影响。 二、全面完成纳税户迁移的具体工作事项 要对未纳入TIPS系统的纳税户作彻底迁移。市局已将旧系统中的纳税户信息按开户行打包发送各上线银行进行批量签约。市局收到各上线银行反馈后陆续通过邮件发送各征收局,由税管员进行核实验证。各征收局应于4月10日前(少数个体户可延至4月底)分下列情况完成清理工作: (一)对于已生成协议但验证未成功的纳税户,应对照市局下发的银行核对信息表和验证时提示的错误信息,修改后重作验证。 (二)对于此前遗留的未验证户,应尽快作验证处理;市局3月21日将下发最后一批待验证户,应在收到后尽快作验证处理。 确实无法通过验证的,应通知纳税户上门按新户流程重新签约。 (三)对于市局通知因银行原因无法批量签约的部分个体户(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不支持个体户批量签约),应通知其上门按照新户流程作签约验证。 (四)对于已签约并验证通过但仍无法正常使用TIPS系统进行扣缴税费的纳税户,由各局计财科收集相关信息后交市局计财处查找原因。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可将原协议撤销后通知纳税户上门按照新户流程重新签约。 (五)对于开户行未加入TIPS系统的少数纳税户(市局以邮件下达清单),税管员应逐户告知旧系统停运事项,通知其尽快将缴税账户改至已上线TIPS系统的银行,做好签约验证;未调整到位前暂以自缴核销的形式缴税。 (六)对于无法完成迁移的非正常户,自4月11日起旧系统的委托扣缴关系按“作废”处理。今后恢复为正常户时,须按照新户流程作签约验证。 (七)对截至4月10日原采用旧系统的“扣款未成功”记录,4月11日起只能采取TIPS、纸质缴款书、POS刷卡等方式重新扣缴税款;届时征管系统中的“银行退单重发”功能只支持采用TIPS方式扣缴税款的记录。 三、做好停运旧系统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电子缴税停止实行“双轨制”,完全转换到TIPS系统,是适应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发展、简并缴税业务的必要选择,必须抓紧落实到位。4月11日起旧系统将完全关闭,有关处室和基层局要克服时间紧等困难,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督查,确保本次纳税户迁移扫尾工作干净彻底。 (二)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目前绝大多数纳税户已迁移到TIPS系统中,为停运旧系统夯实了基础。但迁移扫尾工作仍涉及近万户纳税户,需各征收局处理的预计在3000户左右。市、区两级局的计财、征管、信息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税管员在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各局计财科统一收集,报市局解决。 (三)进度上要按时完成。4月11日后,纳税人如仍未签订扣款协议,网上申报时将无法提交扣款。税管员要根据自身管户情况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修改、验证、签约等工作;同时要向涉及到的纳税户,特别是需要上门重新签约的纳税户、缴税账户在15家之外银行的纳税户,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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