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延期报送财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2-01
摘要:2013年2月、3月征收期我省国税机关征管的纳税人应报送的财务报表推迟到2013年4月征收期补报。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根据网上通知要求进行网上补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电子介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新版)补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延期报送财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2013-02-01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纳税人应根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类型选择适用的财务报表种类。因相关软件升级工作尚未完成,为完整采集纳税人财务信息,我局决定,软件升级期间纳税人延期报送财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2月、3月征收期我省国税机关征管的纳税人应报送的财务报表推迟到2013年4月征收期补报。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根据网上通知要求进行网上补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电子介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新版)补报。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主管国税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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