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4号 2013-09-11 税屋提示——
1.依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7年10月2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贵安新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请贵安新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认真组织实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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