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2003]61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4-07
摘要: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二00三年第12号)《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转发给你们,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该《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国税发[2003]61号             2003-04-07

  税屋提示——
  1.依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9日起,本法规市国税局补充意见废止但被转发的文件有效。
  2.依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自2011年9月9日起,本法规市国税局补充意见废止,因转发文件废止,故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二00三年第12号)《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转发给你们,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该《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04月0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