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发[2005]9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6-06
摘要:完善税银库联网,为“票表税比对”打好基础。各地应加强与人民银行、相关商业银行沟通,完善税银库联网方式,尽快达到征收机关能够及时得到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信息,为“票表税比对”打好基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91号         2005-06-06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以下简称《“一窗式”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一窗式”操作规程》是总局自2003年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窗式”管理以来,进一步深化、规范增值税“一窗式”管理的全新规程,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研究,为执行规程做好必要准备。

  二、提高增值税网上申报面,实行申报期内均衡申报管理。为减轻实行《“一窗式”操作规程》对窗口的压力,各地应努力提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面;同时,为均衡申报期内工作量,减少申报后期可能出现的纳税人集中报税、比对、金税卡解锁等带来的排队现象,各地可区别不同的纳税人实行分段申报管理,最大限度的均衡申报期内各天申报量,但对纳税人因故未能按约定申报日期申报而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的,应按正常申报处理,不得刁难。

  三、完善税银库联网,为“票表税比对”打好基础。各地应加强与人民银行、相关商业银行沟通,完善税银库联网方式,尽快达到征收机关能够及时得到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信息,为“票表税比对”打好基础。

  四、为保证《“一窗式”操作规程》的顺利推行,省局决定在相关软件修改后选择南通市进行试点,请南通市国税局按照省局确定的试点方案,认真做好试点的准备工作,确保试点成功。其他地区的推行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5年6月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