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市税三字[1989]450号 1989-06-03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44号《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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