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1997]146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9-23
摘要: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7号《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1997]1467号                      1997-09-23

  税屋提示——依据京财法[2008]1218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自2008年6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7号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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