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收税“勒紧”企业利润 在首钢国际大厦12A层的办公室里,我与赵笠钧的谈话也从这雾霾天开始。“都说雾霾天与汽车尾气有关,前段时间有个做汽车的朋友开玩笑说,他们测试过了,汽车排出来的比吸进去的还干净。”虽然是个玩笑话,但能够看出,作为从事环境保护行业的企业家,赵笠钧对当前的环境问题有很多看法。 从1995年创立博天环境以来的19年里,企业税费经历了较大的变迁: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降低,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逐年上升,而且随着社保基数及比例的不断提升,企业及员工的社保支出也越来越大。对此,赵笠钧感触良多:“尤其最近这两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加上为员工支付的各项保险(放心保)等,已经超过了企业的利润。” 赵笠钧给我们简单算了一笔账,“作为一个年收入九亿左右的环保企业,年利润大约九千万元。假设按照每年员工工资总额约七千万,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约为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十来计算,仅此一项,企业需要支付的资金额就要达到约三千万。加上环保行业超过百分四的平均税负,粗略一算,企业税费及员工保险大约达到七千万以上。” 这么估算下来,一家环保企业的税负及员工保险总额似乎低于利润或与利润持平,可是赵笠钧却还碰到了另一个麻烦:“以前我们做项目,税该是多少就交多少,但现在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在异地做项目出现了重复缴税的情况。” 赵笠钧所谓的重复收税,是指博天环境在北京以外的城市拿到环保项目后,当地税务部门基于本地区财政税收的压力,与其管辖区域内的项目业主达成约定,每次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当地税务部门直接按合同额的1%—1.3%向企业收取地方的所得税。“原则上讲,企业所得税应该在企业注册地统一结算并汇算清缴的,地方税务局据此向企业加收的企业所得税,无疑是加重了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除了企业所得税存在北京和异地重复缴纳的现象外,令众多企业感到困扰的还有项目所在地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企业的员工绝大部分是在北京聘请的,员工工资在北京集中发放,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北京地区申报并缴纳。但有些地方税务局要求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及合同总额,在每次企业申请开具建安发票时,地方税务局直接按1%加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员工的工资总额,而不是合同总额。” 这样以来,如果一个项目的合同金额约5亿元,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约为500万元。但平均员工年工资20万元,项目人员约为20人计算,工资总额不过400万元,即使按45%最高个税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180万元,重复征税的负担的确过重。 而假设企业一年新增合同额在20亿左右,因为各地对于外来企业是否收取所得税以及所得税收取标准不同,如果有10亿的合同收取1%的所得税就有1000万的额外税费支出;如果新增合同额的20亿都要收取所得税,这笔开支就增加到了2000万元左右。 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往往远比利润还多。“为什么社会上很多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偷税漏税,其根本原因还是税负过重,一旦缴纳足额税费和社保,企业可能就活不下去。”对于这些屡禁不止的“税收”乱象,赵笠钧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环保治理 “环保企业所从事的工作有公益性质,应该鼓励其发展,如果从税收方面国家给予更大的优惠或减免政策的话,将会使行业发展得更好。反之,企业税收负担太重,利润增长乏力,就难以进行创新投入、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必然受到掣肘。”赵笠钧的担忧绝非空穴来风,不久前,在昆山举行的中国环保上市公司高峰论坛上,税收问题成了拦在环保企业老总面前的一道坎。 目前的环保设施有很多,不仅有市政的,也有工业的,但普遍的运营状况都不是很好,其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偷排现象。“例如工业项目运营一吨水要好几块钱,违法成本又特别低,所以不少企业遇到检查就对污水进行处理,不检查就任由其排放。”赵笠钧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启动第三方运营。第三方运营,制污企业会对其进行监督,环保部门也会严格执法。从环境效益来说会很好,政府的监督制约也会更有效,同时也能催生环境服务业的增长。 一个利于多方的运营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遭遇尴尬,这一尴尬便是税收。在第三方运营介入之前,制污企业自行运营,不管是否存在偷排,企业在购买药剂后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交给第三方运营后,企业税负没有相应的降低,并且不再有相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如果把第三方运营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加回到运营成本后向制污企业收费,企业会支付比自行运营更高的费用,企业的意愿自然就不强了。”在赵笠钧看来,“第三方运营是非常好的模式,但这些事情一定要通过科学的税收政策进行引导和鼓励。政府做税收设计的基础是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而调节就意味着,政府希望向哪个方向推动,税收设计就应该倾向于该方向。” 政府通过税收进行引导和鼓励环保行业发展,在赵笠钧看来并不是一个不可企及的事情。“环保行业不是仅靠企业内生动力就可以改变的,而是一个需要政策驱动的市场,政策驱动除了法规,还可以在税收上做些研究。” 赵笠钧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产生了污染,要交高额的环境税,但如果这家企业愿意加大投入治理污染,并且综合来算,加大投入治理污染比不治理污染交环境税的支出要低,企业就会愿意做环保方面的投入。“当然,并不是看企业投资多少做了环境设施,而要具体考核减少污染的量,这个考核不应该由企业自己进行,而应该由第三方运营和检测,将排放数据作为征收企业环境税的考量依据。税收的设计应该更明确从什么目的出发,每一种税的征收应该让公众明白,政府引导的方向是什么。如果每个人、每个企业的行为都是被合理的税收设计引导到正确的方向,这个社会就更和谐了。” 期望未来税收制度设计更加合理 博天环境集团拥有一家中国环保企业界最大的水环境专业设计研究院,在营改增之前,设计研究院的营业税按照5%进行缴纳,营改增之后,由于设计研究院主要以人工成本为主,除少量设备投入能够取得进项税外,几乎没有太多进项,这样缴纳的增值税反而比之前按5%缴纳的营业税更多。 “营改增本来是好事,希望鼓励服务业发展,但像设计研究院这种单位,拥有技术含量、广泛提供就业、却没有太多进项的企业,税收成本反而增加了。” 此前,有媒体对百家浙商进行过调查,有近七成的企业担心未来税负会越来越重,对此赵笠钧并不这么认为:“虽然税负压力大,但政府也在一直采取措施进行改善,比如营改增,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制度设计上存在不太合理之处。” 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不仅仅表现在营改增上,由于现行的税法实行从高原则,而往往一家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不止一个税种,因此就出现了多缴的现象,这也在无形当中加大了企业的税费压力。以博天环境为例,一个项目可能涉及到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工程建造等,按照从高原则,哪个纳税行业税高,就按高税率缴纳流转税。因此在税收的安排及税收政策上,赵笠钧希望能够更加合理、明确,比如环境行业的所得税能够统一降到15%,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惠,同时期望营业税和增值税也能适当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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