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裁决,裁定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反倾销零税率。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终获全胜。 据介绍,2010年1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实木复合地板启动"双反"调查,涉及中国多家企业,出口额1亿多美元,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被抽中为强制应诉企业。此后,良友木业积极应诉,并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答卷和资料,美国商务部也派出了两个调查小组前往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2011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此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认定良友木业反补贴税率为零,其他未应诉企业惩罚性税率为26.73%;反倾销税率为3.97%,其他未应诉企业的税率为58.54%。 虽然良友木业在应诉工作中积极抗辩,并取得了一个比较低的税率,但是公司认为美国商务部的裁定仍有不合理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决定积极行动捍卫自身权益。此后,良友木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裁定反倾销税率为零。2013年7月31日,美国商务部应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要求重新做出裁决,给予良友木业反倾销税率为零;2014年3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裁决,确定良友木业反倾销税率为零。 良友木业有关人员表示,获得"零税率"是企业积极应诉的结果,并结合此次应诉抗辩,给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给出口商品合理定价,这有利于避免国外的反倾销诉讼,即使有了反倾销诉讼,也将为应诉取得良好结果奠定基础;其次,及时和积极应诉是成功的关键,积极应诉虽然要付出巨大代价,但却能为企业生存和发展争取权益和机会,心存侥幸或屈从压力消极应付只能痛失市场,断送企业发展前景;从操作层面来说,委托有反倾销应诉丰富经验的律师是企业取胜的保障,同时提交的答卷所包含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准确、科学,经得起查验和推理。此外,反倾销应诉工作责任重、时间紧、数据处理量大,因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或者应对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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