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5号 2016-04-2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一、开票软件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安装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 二、本次发布的接口规范为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含电子发票)的接口规范,包括导入接口规范和导出接口规范。 发票类型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发票。导入接口规范是指开票软件可接收的待开具发票信息的数据格式;导出接口规范是指开票软件导出已开具发票信息的数据格式。 三、需要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应将开票软件统一升级为V2.0.09版本。 四、本数据接口规范和开票软件安装包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http://its.chinatax.gov.cn)上发布,纳税人可自行下载免费安装使用。 五、纳税人在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税务总局反映。 六、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2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6年04月26日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5月1日起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为支持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修订了相关数据接口规范,现予以公布。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公布的接口规范为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接口规范,发票类型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发票,包括导入接口规范和导出接口规范。 (二)明确本数据接口规范的使用要求。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应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要求升级到相应的版本。 (三)明确接口规范发布的位置和问题反馈途径。 三、公告的启用时间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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