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这些问题 你明白了吗?

来源:天津国税 作者:天津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7-22
摘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办税高峰,解除纳税人的“后顾之忧”,税务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增设临时办税场所,增加纳税申报和发票发售快速通道,实行错峰预约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多元

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6月1日起,营改增纳税人迎来了首个申报期,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金融行业也于7月1日开始申报。为方便纳税人“报好税”,国税部门在强化内外部培训的同时,对营改增试点政策、发票领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供权威解答。

政策类

一些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税率有所提升,如何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税原理不同,不能单纯从税率高低来判断税负情况,下面我们分行业进行说明。

1.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由原来3%和5%的营业税税率,改为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原营业税税率为3%,按每笔交易的营业额征税,但不考虑企业经营成本以及单笔交易是否获利,容易重复征收。实行增值税后,税率虽然变为11%,但建筑业中企业购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只需按本环节的增值额课税,行业税负应不会上升。此外,国家对企业甲供材、清包工的经营方式,做出了过渡期政策安排。一般纳税人以甲供材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与原来按3%的营业税税率征收相比,企业税负将保持平稳。

同样,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按11%的增值税税率缴税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土地出让金从销售额中扣除。由于土地出让金占到整个房地产开发成本的30%到40%,所以尽管税率提高了,但税负应该不会上升。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均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这类企业的税负也不会增加。

2.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由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改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金融业营改增后也将减负。首先,金融业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在营改增后基本予以保留和延续。其次,通过购置不动产和相关设备、技术研发、软硬件更新等,获得进项抵扣。

生活服务业中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些企业营改增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与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将减税40%左右。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较多,如餐饮企业的房租、水电及购进的餐具食材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

本次改革试点扩围,对前期已在试点范围内的行业有什么影响?

对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行业、现代服务业等前期试点行业而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整,许多之前不能抵扣的项目都可抵扣了,许多之前苦于没有“进项”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以交通运输业为例,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可抵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些行业的税负将进一步下降。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何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3%或5%的征收率,与营业税相比税率没有上升,综合考虑两种税计算上的差异,营改增后税负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国家对小微企业在增值税政策上的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在纳税申报期准确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日常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抵扣进项税,哪些情形不能抵扣呢?

办公用品/电子耗材、车辆租赁、水费/电费、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会议费/培训费,这些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集体福利费、个人消费/餐费、免税项目支出、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上情形不能抵扣。

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住宿费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用餐、娱乐费用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税?

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指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符合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营改增后能享受到更多政策优惠吗?

以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优惠的金额与安置残疾人人数挂钩,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每月可享受不到3000元的增值税退还。自今年5月1日起,这一优惠的上限大幅提高,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员每月最多可享受当地省(含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4倍金额的退还。以我市为例,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月1950元,企业每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员1名,每月最多可退还增值税7800元,安置残疾人员越多,退还税款越多。

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是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不需要了。根据有关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发票类

营业税取消后,以前的发票还能用吗?

可以用,但是有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已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在此之前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有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等特殊情况的试点纳税人(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试点纳税人在领用国税发票前,应对已领用未使用的地税发票进行缴销。发票缴销业务可在初次申请使用国税发票时,一并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抵扣凭证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之前中奖的餐饮发票没来得及兑换,只能作废了吗?

已发放的定额有奖发票,由地税部门按原发票兑奖流程办理,兑奖期限截至2016年7月30日。此外,随着改革的推进,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对之前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中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已废止,请试点企业予以关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购买专业的税控设备及相应的软件,这些软、硬件需要支付费用吗?

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购买税控设备,且需按年向税控服务商支付服务费,但这些费用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按规定扣除。此次营改增由地税局移交国税局的新登记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全部由现申报软件服务商提供商业版申报软件,免收费用。2016年5月1日后新开业纳税人可以使用免费版申报软件,该软件满足基本申报功能。同时,纳税人也可自愿选择使用商业版申报软件。

原营业税纳税人对增值税政策和新开票系统不太熟悉,开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打印发票字迹要清楚,不得压线错格,确保打印格式精准,不得将二维码或密码区与表样原有内容重叠,否则将影响发票的使用,产生无效票;在开票前应将纸质发票的号码与开票系统中的号码进行核对,在开票后若发现信息错误,应将发票所有联次全部作废,重新开具;及时掌握增值税相关政策,特别是了解常见税目税率,避免因商品编码、商品种类选择错误,而出现发票税率错误、品目错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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