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主城六区实行商品房契税征收同城通办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共享涉税服务资源,优化纳税服务,拓展服务内涵,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6年11月20日起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栖霞区范围内(以下简称“主城六区”)推行商品房契税征收同城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房契税征收业务范围 征收业务范围是商品房应缴纳契税业务的申报征收(含相应的印花税征收),包括依法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 二、商品房契税征收业务实施区域 不动产所在地属于主城六区的,纳税人可选择主城六区的任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或设立在房产交易大厅的办税窗口办理商品房契税征收业务。 三、办理商品房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1、2、3、最后一页); 2、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附件《商品房契税同城通办纳税须知》)。 四、办理同城通办的主城六区办税场所 除原设立在房产交易大厅的办税窗口外,主城六区的地税局均设有办税服务场所并办理商品房契税征收业务,具体办税地址、办税时间、办税电话如下表:
(备注:华侨路办税服务点、中山路办税服务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其他办税服务厅(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如果您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商品房纳税须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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