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3]第003号 1993-1-19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7]4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自1997年9月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的发展,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减征后的税率如下:
财政部 1993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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