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1996]541号 国税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6-09-11
摘要: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资产100%控股的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由该集团的核心企业,即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上海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6]541号      1996-09-11

  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企业集团,到“八五”期末,合并缴纳的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该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在1997年底以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资产100%控股的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由该集团的核心企业,即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上海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除上述汇总纳税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和投资兴办的股份制、联营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法规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汇缴成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198号的有关法规实施就地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

1996年9月11日

  税 屋附件:

中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1 上海飞机制造厂
2 上海航空发动机制造厂
3 上海国际航空技术贸易公司
4 上海航空物资供销公司
5 上海航空铸锻公司
6 上海航空科技工业设计公司
7 上海航空建设工程公司
8 上海恒建监理中心
标签: 制造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