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需关注的税收政策变化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05
摘要:外资企业需关注的税收政策变化点   年终岁末,回想2008年的税收政策变化确实有些让人应接不暇,在此,笔者提醒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关注下述重要税收政策的变化点,及早做好应对,积极防范税收风险。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直是外商投资企业高度关注的热点,2008年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些过渡问题以及具体问题的实际操作办法先后下发数十个文件,这些文件涵盖了优惠政策、非居民企业、法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处置资产、收入确认、工资扣除、特别纳税调整等类别,对于这些相关文件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需要给予特别关注,在此不进行一一列举。

  四、城市房地产税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原1951年8月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政财字第133号《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废止。并明确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从而结束了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上的不同。

  一段时期以来,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方面分别适用不同的政策,即:内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外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只需缴纳城市房地产税,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2007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实现了内、外资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的统一。此次城市房地产税的改革则进一步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的差别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实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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