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9]149号 2009-05-2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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