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5]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5-03-06
摘要:根据税制改革后的需要,我局对1991年7月1日下发使用的《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国税函发[1991]1012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式样印发你局。请根据你局需要自行印制,于1995年7月1日开始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5]89号           1995-03-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税制改革后的需要,我局对1991年7月1日下发使用的《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国税函发[1991]1012号)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式样印发你局。请根据你局需要自行印制,于1995年7月1日开始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标签: 税收协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