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4]4号 2014-01-08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2]11号)相应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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