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3-05-02
摘要: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需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防范用地证明材料和安全防范用地土地使用证权属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5.13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4 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5.15 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

  5.16 遇高热分解。 5.17 受热时分解。

  5.18 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

  5.19 受热、遇酸分解并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

  5.20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5.21 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险。

  5.22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5.23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

  5.24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

  5.25 受热、遇潮气分解并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

  5.26 遇潮气、酸类会分解并放出氧气,助燃。

  5.27 遇水会分解。

  5.28 遇水爆溅。

  5.29 遇酸会引起燃烧。

  5.30 遇酸发生剧烈反应。

  5.31 遇酸发生分解反应。

  5.32 遇酸或稀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3 遇硫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4 与发烟硫酸、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

  5.35 与硝酸发生剧烈反应或立即燃烧。

  5.36 与盐酸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37 遇碱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38 遇碱发生反应。

  5.39 与氢氧化钠发生剧烈反应。

  5.40 与还原剂能发生反应。

  5.41 与还原剂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5.42 与还原剂接触有燃烧爆炸危险。

  5.43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爆炸。

  5.44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

  5.45 遇胺类化合物会引起燃烧爆炸。

  5.46 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

  5.47 遇金属粉末增加危险性或有燃烧爆炸危险。

  5.48 见光、受热或久贮易聚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5.49 遇油脂会引起燃烧爆炸。

  5.50 遇双氧水会引起燃烧爆炸。

  5.51 与酸类、卤素、醇类、胺类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燃烧。

  5.52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

  5.53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

  5.54 遇乙醇、乙醚会引起爆炸。

  5.55 遇硫、磷会引起爆炸。

  5.56 遇甘油会引起燃烧或强烈燃烧。

  5.57 撞击、摩擦、振动有燃烧爆炸危险。

  5.58 在干燥状态下会引起燃烧爆炸。

  5.59 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

  5.60 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5.61 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

  5.62 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爆炸。

  5.63 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5.64 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烧爆炸。

  5.65 与多数氧化物发生强烈反应,易引起燃烧。

  5.66 接触铝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铝化合物。

  5.67 接触空气能自燃或干燥品久贮变质后能自燃。

  5.68 与氯酸盐或亚硝酸钠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

  5.69 接触遇水燃烧物品有燃烧危险。

  5.70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

  5.71 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5.72 受高热或燃烧发生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5.73 受热分解放出腐蚀性气体。

  5.74 受热升华产生剧毒气体。

  5.75 受热后容器内压力增大,泄漏物质可导致中毒。

  5.76 遇明火燃烧时放出有毒气体。

  5.77 遇明火、高温时产生剧毒气体。

  5.78 接触酸或酸雾产生有毒气体。

  5.79 接触酸或酸雾产生剧毒气体。

  5.80 接触酸或酸雾产生剧毒、易燃气体。

  5.81 受热、遇酸或酸雾产生有毒、易燃气体,甚至爆炸。

  5.82 受热、遇酸或酸雾产生有毒、易燃气体。

  5.83 遇发烟硫酸分解,放出剧毒气体,在碱和乙醇中加速分解。

  5.84 与水和水蒸气发生反应,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5.85 遇水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有时会引起爆炸。

  5.86 受热、遇水及水蒸气能生成有毒、易燃气体。

  5.87 遇水或水蒸气会产生剧毒、易燃气体。

  5.88 遇水、潮湿空气,酸放出能自燃的剧毒气体。

  5.89 遇水分解产生有毒气体。

  5.90 与还原剂发生激烈反应,放出有毒气体。

  5.91 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

  5.92 见光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5.93 遇乙醇发生反应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5.94 对眼、粘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烧伤危险。

  5.95 对眼、粘膜或皮肤有强烈刺激性,会造成严重烧伤。

  5.96 触及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而造成灼伤。

  5.97 触及皮肤易经皮肤吸收或误食、吸入蒸气、粉尘会引起中毒。

  5.98 有强腐蚀性。

  5.99 有腐蚀性。

  5.100 可燃,有腐蚀性。

  5.101 有催泪性。

  5.102 有麻醉性或其蒸气有麻醉性。

  5.103 有毒、有窒息性。

  5.104 有刺激性气味。

  5.105 剧毒。

  5.106 剧毒,可燃。

  5.107 有毒,不燃烧。

  5.108 有毒,遇明火能燃烧。

  5.109 有毒,易燃。

  5.110 有毒或其蒸气有毒。

  5.111 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

  5.112 有吸湿性或易潮解。

  5.113 极易挥发,露置空气中立即冒白烟,有燃烧爆炸危险。

  5.114 助燃。

  5.115 有强氧化性。

  5.116 有氧化性。

  5.117 有强还原性。

  5.118 有放射性。

  5.119 易产生或聚集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

  5.120 与氢氧化铵发生强烈反应,有燃烧危险。

  5.121 水解后产生腐蚀性产物。

  5.122 接触空气、氧气、水发生剧烈反应,能引起燃烧,分解时放出有毒气体。

  5.123 遇氨、硫化氢、卤素、磷、强碱、遇水燃烧物品等有燃烧爆炸危险。

  5.124 遇过氯酸、氯气、氧气、臭氧等易发生燃烧爆炸危险。

  5.125 与铝、锌、钾、氟、氯、迭氮化合物等反应剧烈,有燃烧爆炸危险。

  5.126 碾磨、摩擦或有静电火花时,能自燃。

  5.127 与空气、氧、溴强烈反应,会引起爆炸。

  5.128 遇碘、乙炔、四氯化碳易发生爆炸。

  5.129 遇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氯甲烷、氯甲烷等会引起爆炸。

  5.130 与氯气、氧、硫磺、盐酸反应强烈,有燃烧爆炸危险。

  5.131 与铝粉发生猛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132 与镁、氟发生强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133 与氟、钾发生强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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