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公司2007年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会计制度计提了2万元(年限为30年),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为20年,那么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20年为标准计算一个折旧额作为税法允许扣除额(假设这个折旧额为1.5万元),把0.5万元的差额作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额? 解答内容:税法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在不低于20年的年限里提取的折旧,都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会计制度规定的30年与税法规定的20年并不冲突,如果你单位想加速折旧的话,应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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