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收入是否纳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咨询内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单位因录用下岗工人收到财政拨付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是否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复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9号...

  咨询内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单位因录用下岗工人收到财政拨付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是否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复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9号)规定,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免税补贴收入,可不并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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