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强市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 普财建〔2022〕50号 2022-6-28 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用足用好财政支持政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产业建设,聚力服务产业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现将《推进产业强市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普洱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推进产业强市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产业建设,聚力服务产业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普洱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云南省财政厅《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一)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咖啡产业、茶产业等发展基金,创新开展企业整合、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基金投放等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普洱市咖啡产业、茶产业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设立专项补助资金。设立工业企业达规奖补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对新建达规、小升规、亿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及质量标杆、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财政奖补。 (三)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将新增债务按程序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优先支持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 (四)推动建立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联动,更加有效统筹地方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支持普洱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推进重点产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重点企业向行业引领型迈进、重点产品向价值链终端延伸。 (五)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惠企利民。 二、突出财政支持重点 (一)做优做强茶产业。深入实施“有机茶园建设、名企名牌培育、目标市场开拓、茶旅融合发展”四大战略。落实“绿色食品牌”茶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新格局,支持茶叶龙头企业上市。 (二)提升咖啡精深加工水平。优化产业布局,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落地一批精深加工项目。注重咖啡龙头企业培育,积极支持咖啡企业在普洱开展精深加工。探索设立咖啡产业发展基金,组建咖啡产业集团运作基金,创新开展企业整合、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基金投放等工作。做好咖啡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咖啡价格保险财政资金保障有力。 (三)林产业加快发展。完善市县林权所有者资源有偿使用共享和林产业税收产值分享机制。以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统筹全市“国有、集体”两大资源,盘活森林资源资产,采取合作经营、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建立新型森林经营模式,全面提高森林经营管理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森林经营管理联动机制。 (四)烤烟产业巩固提升。充分用好烟草援建资金,促进烤烟生产方式提质升级。市级预算安排烤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烤烟产业科技研发、市场拓展等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快烤烟产业结构提升优化。 (五)康养产业拓展提质。认真落实《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办法(试行)》,休闲度假养生要素企业通过金融支持、奖励扶持、服务扶持等方式加以培育。加快融创普洱国际健康城、普洱茶康养小镇、同景教育康养新城等康养项目建设,全面融入全省健康生活目的地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加强产业联动。支持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培育特色专科医院,持续优化提升康养环境。 (六)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坚持把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全市重点产业培育打造,实施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级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七)绿色能源强市加快建设。紧扣绿色经济示范区金字招牌,做好绿色文章。市级财政安排绿色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租赁等绿色产业,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夯实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各类要素潜能,培育壮大提质存量市场主体,倾力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龙头企业增引计划和招大引强专项行动。依法合规实施财政资助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平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坚决杜绝违规违法、歧视性、排他性优惠政策。 (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抓好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落实,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各行业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针对国有企业,把财务管理制度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双重落实作为重点;私营企业把财务管理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双重落实作为重点。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有效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实施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优化“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推进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完善产业项目储备和资金快速下达机制,向市场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普洱市推进产业强市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xls 普洱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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