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立外汇帐户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外[1994]442号 1994-07-21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62号《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立外汇帐户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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