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糊涂账”到底怎么算?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国际金融报 人气: 时间:2013-12-03
摘要:本期嘉宾:   顾云昌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   崔新生 CCVI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   宋会雍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   罗寅申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   现状  口水仗 升级    反攻 似乎要开始了...

  话题二 是否存在“欠费”
  “其中有个别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包括没有及时结算、有的项目进行时间过长、税务部门过于繁忙或是公司自身有意拖欠。”

  据媒体的表述,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率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率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如果按60%来计算,这实际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江苏一位四线城市的开发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市场不可能不存在欠费的情况。”

  但“大炮”任志强认为,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随后,诸多房产商纷纷出面“澄清”。那么,房产商究竟有没有“欠费”?

  崔新生:肯定存在。任志强对政策比较了解,所以在打“擦边球”。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揭开此事,可能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一块欠了一些税费。但这是历史问题,房地产企业即使欠费,补交的概率也比较小。

  顾云昌:欠费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在土地增值税的交纳上,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是很规范的。本人作为一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包括其他外部审计师、董事等都要求上市公司将要交的土地增值税预留出来。

  首先,在房子还没销售出去之前进行预征。上市公司按照发生的成本和未来楼市的销售价格,根据国家税法,计算出大概的税费,在账目上作预提处理。但这笔预提具体何时交给政府是等到政府有关部门来结算时,再进行清算的。所以,从预提到结算有一个过程。一般而言,上市公司从项目销售时就开始预提,但结算可能是要等到项目全部完成或者项目完成85%以上,在政府税务部门认为时间合适时才进行结算。可以明确,钱是预留在账户中的。

  总的来说,在交纳土地增值税时,第一部分是预征,第二部分是预提,理论上在结算时多退少补。如果清算下来还少,税务部门肯定会让相关公司补齐差额。

  但是如果把这样一个过程看作一个漏交、不交是不合适的。上市公司的操作是比较规范的,财政部门、房地产部门,尤其土地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是绝不可能让你不交土地增值税的。当然,其中有个别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包括没有及时结算、有的项目进行时间过长、税务部门过于繁忙或是公司自身有意拖欠。

  不过,个人认为,中小型地产企业是否完全遵循上述规范,就很难说了。一方面,可能是结算不及时,项目太多、其中的成本计算、扣除过于复杂造成推迟结算。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有的地方预征了土地增值税之后,也就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或是税务部门繁忙时就没有精力处理。

  宋会雍:首先,清算不了,或清算时就有问题出现了;其次,开发商也没兴趣。客观看,土地增值税把土地方面的收益征走了大部分。另外,地方政府不积极,如果地方政府锱铢必较,哪个开发商还愿意去拿地?土地还卖不卖?因此,地方政府没什么积极性。

  同时,国税总局的解释也说关于土地增值税说法有误,但误在哪儿没解释清楚。国税总局也在在回避到底清算没有,每年2000多亿元是否有遗漏。现实是,官方没有正面回应,截至目前,也没有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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