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的温馨提醒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5-02-26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总局令[2014]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总局令[2014]37号) ,以上两个修订后的办法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总局令[2014]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总局令[2014]37号) ,以上两个修订后的办法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两个办法修改的新旧对照表提供给大家,供学习时参考。

  附件: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修改新旧对照表》

  2、《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条款新旧对照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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