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局出台房产税收新政

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商务部网站 人气: 时间:2016-08-05
摘要:各城市的房产预扣税税率分别为1%-4%不等,资本利得税率则根据持有年限分为5%-10%不等,持有超过三年将免除资本利得税。5万卢比,有建筑居住用地估值标准为每平方码4万卢比。

巴基斯坦《论坛报》8月3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发布了房产税收新政,包括16个城市的房产预扣税率、资本利得税率以及房产估值标准。 

此次公布的16个城市包括伊斯兰堡、卡拉奇、拉合尔等16个主要城市。预计未来几天还将公布其他5个城市的房产税收标准。 

该政策是由联邦政府与地产商等利益相关者协商后出台的。各城市的房产预扣税税率分别为1%-4%不等,资本利得税率则根据持有年限分为5%-10%不等,持有超过三年将免除资本利得税。这项政策已于7月31日生效,成为房产交易时的收税依据。 

此外,政府还对各城市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估值标准作出规定。在卡拉奇地区,房地产按照商业价值被分为9类。如地处核心位置、最具商业价值的A-1类区域中,无建筑居住用地估值标准为每平方码3.5万卢比,有建筑居住用地估值标准为每平方码4万卢比。 

巴基斯坦联邦政府财政部长达尔(Ishaq Dar)表示,这项政策将对税收产生巨大影响,预计2016-17财年财政收入将因此增加100亿卢比(约合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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