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部分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19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2018-06-1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进程,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全新上线。新版网站地址为 http://www.dl-n-tax.gov.cn 。原大连市国家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部分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6-1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11月9日起,第二条第一款中部分内容;第二条第二款部分废止;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部分废止。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承继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一德街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97号。

  二、[部分废止]自2018年6月15日起,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原大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行政印章停止使用。

  [条款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另设5个办公区: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40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房地产交易市场税务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0号。

  三、[部分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承继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条款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40号。

  [条款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另设9个办公区: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62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203-1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64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永长街28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春德街48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12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40号。

  [条款废止]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4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撤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继续办理。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电话:12366-4-3,电子邮箱:dlgsjbzx 163.com,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邮政编码:116021,举报中心设立检举箱和检举接待室。

  五、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l-n-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上线,该平台整合了原大连市国税、地税门户网站的全部事项。其中大连市网上税务局整合了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有网上办税功能,纳税人通过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账户和密码即可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六、全市各区、市(县)税务机构在新机构挂牌前照常运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大连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32号公告基础上,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即意味着税收执法主体发生改变。《公告》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承继。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局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

  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

  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

  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三、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如何受理纳税人税务违法案件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撤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继续办理。

  四、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纳税人如何网上办税?

  “大连市网上税务局”已经整合了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有网上办税功能。纳税人可使用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账户和密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大连市网上税务局”,即可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