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核销分三类: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损失核销、计提了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特殊行业准备金)的资产损失核销和计提了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资产损失核销。这三类资产损失核销的年报填写各不相同。 一、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损失核销 A公司2017年发生应收账款损失100万,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70万要调增,该公司未对该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年报如何正确填报? (1)A105090第1列“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该公司因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以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为100万元;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0万元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为符合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发生损失,本列填入30万元;(剩下的70万元,以后年度经过诉讼后,若符合25号损失确认条件,在符合损失确认条件的当年“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入0,“资产计税基础”填入70万元,实现纳税调减70万元。若不符合损失确认条件的,则无法纳税调减。) 5.第5列“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为第4-2-3列的余额。本列填入30万元。 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本列填入70万元。 A105090与A105000的关系是: 1.第14行第1列=表A105000第34行第1列。 2.第14行第5列=表A105000第34行第2列。 3.若第14行第6列≥0,第14行第6列=表A105000第34行第3列;若第14行第6列<0,第14行第6列的绝对值=表A105000第34行第4列。
二、计提了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特殊行业准备金)的资产损失核销。 B农商行2017年计提符合规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000万元,发生贷款损失100万,已作冲销贷款损失准备金100万元,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70万要不要调增?该农商行所得税年报如何正确填报?
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1)A105090第1列“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该农商行通过冲减贷款损失准备金,所以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为0万元;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0万元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为符合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发生损失,损失类贷款,不论是五级分类还是按1%计提,对应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均已100%提足,这30万元的计税基础应扣除可以在税前全额列支贷款损失准备金30万元(在发生损失时的资产计税基础=初始计税基础-按照税法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和税法规定可扣除的准备金)。所以本列填入0万元;
特别说明:剩下的70万元,以后年度经过诉讼后,若符合25号损失确认条件,在符合损失确认条件的当年“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入0,“资产计税基础”因损失类贷款已提足贷款损失准备金,所以填入0万元,实现纳税调减0万元。) 银行贷款一般是有房产抵押的,假设70万元为有抵押债务,在其处理抵债资产处理时,才能确认损失的金额,“资产计税基础”因损失类贷款已提足贷款损失准备金,所以填入0万元,假设抵债资产为50万元,则在损失发生的年度,报表填写如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50” 所以说,(1)银行采取五级分类核算的,在将贷款风险等级调为损失类贷款时,就提足准备金,损失金额已全部进入当期损益。(2)银行采取按1%计提准备金的,在损失类贷款核销时,也补提了99%的准备金,损失金额也全部进入当期损益。在对有抵债资产的损失类贷款进行税前核销时,要对抵债资产的处置收入,将通过A105090表调增当年所得,这是很多银行在填表时容易忽视的细节。具体分析可见税政解析与策略的《损失类贷款核销的所得税风险提示》。
(2)A105000 三、计提了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资产损失核销。 C公司2017年发生应收账款损失100万,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70万要调增,该公司在2016年已对该项资产计提6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年报如何正确填报? (1)2016年度该公司在2016年已对该项资产计提6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A105000
(2)2017年发生应收账款损失100万,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70万暂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借:营业外支出40 资产损失准备(坏账准备)60 贷:应收账款100 A105090第1列“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该公司因2016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万元,所以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为40万元;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0万元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为符合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发生损失,本列填入30万元;(剩下的70万元,以后年度经过诉讼后,若符合25号损失确认条件,在符合损失确认条件的当年“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入0,“资产计税基础”填入70万元,实现纳税调减70万元。若不符合损失确认条件的,则无法纳税调减。) 第5列“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为第4-2-3列的余额。本列填入30万元。
通过报表填写,2017年发生应收账款损失100万,其中30万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70万暂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应调增70万元,但该应收账款2016年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60万元,实际影响2017年损益只有(100-60=)40万元,同时符合2017年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损失只有30万元,所以纳税调增了10万元,最后主表体现纳税调整后所得影响-30万元。 (3)2018年经过诉讼,剩下的70万中的55万元也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A105090第1列“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该公司因2017年会计上已作核销,所以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为0万元;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下70万中的55万元经过诉讼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为符合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发生损失,本列填入55万元; 5.第5列“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为第4-2-3列的余额。本列填入55万元。
通过报表填写,2018年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70万元,纳税调减了70万元,最后主表体现纳税调整后所得影响-70万元。 综合2016、2017、2018三年的所得税报表的填列,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都在A105090表中得到了全面的税前扣除,对不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A105090的“资产计税基础”不能填入,自然也无法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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