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473家上市公司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占1,570家的30.13%。其中,固定资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2家;在建工程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390家;存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86家;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分别为1家和3家。473家上市公司中,有21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12.所得税准则
所得税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041家上市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占1,570家的89.24%;752家上市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占1,570家的47.90%;244家上市公司确认了与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占1,570家的15.54%,其中,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主要项目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26家上市公司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18家上市公司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的影响达79.10%。固定资产折旧对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的影响为33%;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对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13%、0.001%。
1,54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占1,570家的98.47%;1,42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占1,570家的90.57%。42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占1,570家的27.01%。1,49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涉及的资产、负债的类别、确认金额和确认依据,占1,570家的94.97%。
13.企业合并准则
企业合并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411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分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中,披露了企业合并类型判定依据的有348家上市公司,有63家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企业合并类型的判定依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184家上市公司明确指出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存在交易价差的有 112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60.22%,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71家上市公司,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的有133家上市公司,总额为212.29亿元,占有此类交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8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全部采用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57.89%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中,119家上市公司形成了商誉,金额为74.96亿元,占119家公司净资产的0.50%、资产总额的0.06%,各公司均按准则规定不再对商誉进行摊销,改为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因投资成本(购买成本)小于所占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有72家上市公司,总额为18.31亿元,占发生该类交易公司利润总额的4.66%。 1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分类,并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其中,353家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4,894.29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1.17%;142家上市公司存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合计41,008.02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9.84%;419家上市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32,083.29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7.70%,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为1,491.23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总额的2.18%。 15.每股收益准则 每股收益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全部列报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在附注中披露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1,570家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平均为0.357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平均为0.3479元/股。 从38项具体准则执行情况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具体准则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得到了普遍应用,上市公司能够较为恰当地选择会计政策和做出会计估计,并按各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的数量和比例明显地超过了2006年,也表明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 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464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占比为93.25%,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仅有106家,占比为6.75%。同时,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99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2007年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新准则编制并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也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分析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从另一角度得出了新准则在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 根据以上五个方面的全面深度分析,总体而言,新准则在上市公司得到了平稳有效实施。在这一过程中,上市公司广大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关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强化监管,作出了贡献。 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经济效果在上市公司初步显现 (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中若干会计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准则实施后,这一经济效果较为明显。比如,新准则要求企业全面审视涉及各种或有事项的合同或协议,除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合同外,还扩展到辞退福利、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和弃置费用等,凡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均应及时足额地确认和计量相关成本费用和预计负债,从而较大幅度地避免了企业高估利润和超前分配。2007年,287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18.28%)确认了148.50亿元的预计负债;9家上市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确认了86.80亿元弃置费用。 又如,无形资产准则实施了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政策,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2007年,已有137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8.73%)发生了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企业只有重视科研投入,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再如,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解决了母子公司之间在原来权益法下可能会出现虚计利润和超前分配的弊端。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的规定实施后,有效地解决了企业随意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问题,如此等等。随着新准则若干会计政策的持续运用,将会更加有效地抑制企业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形成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有助于促进投资者可持续投资 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38项具体准则中,30项确认计量准则规定了会计政策以及实施后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另有8项报告类准则项目。准则应用指南根据上述规定,规定了规范化、国际化的财务报表格式及附注披露要求。合并财务报表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规定了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统一格式。 年报分析表明,1,570家上市公司基本按照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的报告格式和披露要求,报告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新准则要求如实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变动情况以及企业价值增值过程。在新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下,会计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更具相关性。投资者通过全面阅读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够了解企业的过去和现在,预测企业净资产的未来增长趋势,从而做出投资决策。 任何一个逐渐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体,企业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市场主体,应当做到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和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只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投资者才能可持续投资,获得投资回报,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和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与等效,为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和投资奠定了基础和平台 新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将得到国际上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使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能够大幅度地降低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成本,有助于中国企业做强做大“走出去”,促使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本输入向资本输出转变。在新准则实现趋同并在上市公司有效实施后,2007年有关部门取消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和B股双重审计的要求。此后,企业只需编制一套报表,即可满足不同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需要,不必再编制两套报表,也不应再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双重审计。 2007年12月6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实现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的等效,有助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降低筹资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发展。 欧盟委员会非常关注中国准则的国际趋同和实施情况,在得知中国准则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有效实施后,于2008年4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认可中国准则在欧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的建议,将于2008年9-11月份提交欧洲议会审议,一经批准即为法律,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和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有利条件。 中美会计合作也在不断深化。中美会计合作、趋同与等效已列为中美经济联合委员会对话的重要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于2007年12月,宣布非美国公司赴美上市,可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不再按照美国准则进行调整。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中美会计准则趋同已有共同基础。我国目前已有一些大型企业在美国上市,实现中美会计等效将会大大降低上市成本。2008年4月1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目标是实现中美会计准则等效。 三、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上市公司进行逐日盯市、逐户分析和实地调研,以及对2007年年报的全面深度分析,也发现了新准则执行中的一些问题。 (一)执行不到位导致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在偏差 1.少数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随意性较大。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内的通用财务报表格式,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新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披露。但少数公司没有严格遵循新准则规定的报表格式编报,而是自行对有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影响了上市公司报表信息的可比性。 2.部分公司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新准则要求对所有重大的交易或事项和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充分披露。但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详细,没有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有关重要信息。有的没有披露交易的具体内容、过程以及相关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与金融工具有关风险;有的没有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等,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3.一些公司没有按照新准则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要求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但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存在商誉的451家公司中,有373家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有78家没有进行减值测试或者未作相关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减值准则的执行效果。 (二)会计职业判断不准确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公允 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执行中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准则规定做出职业判断。在实际执行中,少数公司在职业判断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客观公允。比如: 1.部分公司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用同类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同一交易事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应当相同。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从而影响了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2.少数公司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等没有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部分公司出于不同考虑随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资产实际损耗情况不符,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 (三) 同一交易或事项A+H股处理方法不同引起两地报告出现不应有的差异 部分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交易或事项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导致A+H股上市公司两地年报出现不应有的差异。如前所述,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差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异以及资产折耗方法产生的差异等。 (四)极少公司存在违背会计准则操纵利润的迹象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但极少公司存在利润操纵的迹象,会计处理结果没有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比如: 1.违背会计准则规定转回了以前年度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在以后期间转回。年报披露信息显示,1,570家上市公司中仍有极少公司在2007年度转回了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调增2007年度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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