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的反馈 2019年3月28日至4月8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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