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72-8278664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17日—2月16日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docx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2022年2月X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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