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台地税政发[2010]21号 2010-8-9 台州市椒江、黄岩、路桥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10〕2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市本级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经研究,符合浙地税函[2010]24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其征收率确定为0.5%。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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