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1998]2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1-05
摘要:关于如何进一步处理好柳州劳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国家税款案,我局专题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请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国税发[1998]245号       1998-11-05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如何进一步处理好柳州劳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国家税款案,我局专题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请示。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608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按照此通知的规定对上述三个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国家税款行为作进一步处理,并请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七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告我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1998年11月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