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小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10
摘要:据报道,我国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70%、50%和65%左右,并提供了85%的城镇就业机会。根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新增产值中的76...

    4、纳税人税收意识淡薄,登记欠税申报异常。一些中小企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如实申报纳税。这些经营者认为营业执照最重要,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至于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在税务机关发出通知后再办理。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条件达不到标准,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这些人员在无证照的情况下照常经营,却不申报营业收入,造成税收流失。特别是一些来料加工型的,因为其两头在外,税务机关多次通知,也不来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税收。有的已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际经营地址却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利用税务机关管理不了,造成税收流失。还有纳税人互相攀比、互相观察周围所熟悉的经营者,不依法申报纳税而互相影响,恶性蔓延。一方面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存在着“欠税有利”、“欠税有理”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受执法环境的影响,税收执法手段疲软,这些都是导致清欠不力的因素。纳税人受利益驱使,把自身利益同公共利益对立起来,总是千方百计的逃避纳税,通过隐匿收入等手段人为制造异常申报;税务部门的服务、辅导缺乏深度,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指导。
    5、税源监控不到位,税收流失严重。新的征管模式投入运行后,一是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工作,但是难度较大,尤其在基层,效果不明显,实现电算化尚待时日。基层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机关实现了从“管户”到“管事”的职能转变,在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由于征管力量配置和岗位设置不合理,加之多年来形成的任务观念的制约,税务机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收入影响较大的重点税源管理当中。相比而言,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相对税源比较小,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比较小,而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管理力量分散,导致中小企业税收流失严重。
    6、纳税评估手段落后,分析数据质量不高。纳税评估作为基层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税源管理性工作,由于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小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不适应性,纳税评估工作不能实施实地检查,只能通过对静态资料的分析发现问题,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和监控,其前提是税务机关必须大量和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核算情况等信息,目前多数中小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状况和水平,实际上难以达到。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大多法律意识淡薄,财务核算不太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故意做假账,试想在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财务不健全、数据不准确,有些财务人员了解了税务评税的方法,甚至会在财务指标上采取倒杂推算法,至使评税指标“100%”正常,以此为计算的评估指标,而目前江西省地税管理信息系统没有纳税评估的系统,而税务管理员进行纳税评估只有靠自身的手工。因此我们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的纳税评估,基本上是在进行变相的税务检查或稽查,再按纳税评估的程序重新写一次,实际上纳税评估已经没有发挥其重要作用。评估分析得到的数据参考价值不高,评估效果不显著,质量难以提高。
    7、税务管理手段薄弱,管理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的税收管理工作,一是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发挥管理工作效能,尽可能的为纳税人提供方便。但是由于强调部门、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流转程序繁杂,重复劳动过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管理工作的效率,不仅纳税人对此意见和反响较大,这一矛盾在税务机关内部科室间、岗位间表现得也很突出。同时,根据业务流程规定和职责分工,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实施过程监控、开展税收评估,但是由于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不对称,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多、科技化管理手段应用水平低、自身素质不高等原因,多数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动力,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活动。同时,根据业务流程规定和职责分工,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不到30%,业务参差不齐,税务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不对称,即要做日常事务性工作、还有许多临时性工作,由于科技化管理手段应用水平低,自身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多数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动力,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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